为表彰品学兼优的优秀毕业生,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相关通知和学校评选工作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成立评选领导小组
组 长:陈 博 张建文
副组长:谭 征 张 辉
成 员:赵敬辛 李 斌 蔡家伟 马兴波 王 丹 牛 烨
杜 鹤 张 超 杨 菲 任海洋 赵天英 李伟巍
二、评选对象及名额
1、评选对象:2017届全体符合评选条件的优秀本、专科毕业生。
2、评选名额:省级优秀毕业生7名,校级优秀毕业生36名。
三、工作要求
1、毕业生严格按照《南阳理工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实施办法》(南理工字〔2009〕20号),对照评选条件进行申报。
2、符合条件的同学以班级为单位递交《优秀毕业生申请书》,提交所获荣誉及奖励相关证明材料,团学工作办公室负责审核。
3、团学办负责审核申报人员入校以来的学习、工作表现,尤其是挂科情况。
四、材料上报
1、3月7日前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在院楼大厅及学院主页公示。
2、3月10日上午12:00前团学办将评选结果(含电子档)及审批表(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报学生处审批。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017年3月3日